沒有「基礎研究」何來「創新經濟」

  • 人文觀察
  • 撰文者:林敏聰 (台大物理學系特聘教授、中華民國物理學會理事長)
  • 發文日期:201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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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執政百日民調不理想的社會壓力下,蔡英文新政府正悄悄地對於科技預算分配做一大規模而且極端粗糙的調整。在九月初倉促地決定了統刪收回各部會百分之十的科技預算總共新台幣一百億之後,要求包括科技部、經濟部等各相關單位,在短短的兩、三個星期內,針對蔡英文政府的「五大創新產業」提出相應計畫作為這些預算重新分配的基礎。作為一個政府新政策的推動工具,這類導引式的預算分配原則本來無可厚非,但是不分青紅皂白的統刪手法以及徵求內部計畫過程的倉促與非專業,不僅無法達到其創新產業目標,也將對於長期進行「基礎研究」的研發體制造成結構性的崩壞。相對於韓國經濟產業部會類似的創新產業研發計畫,歷經一到兩年的產業生態專業調查與國際技術諮詢,才凝聚了具體的核心發展目標,新政府的作法,不得不讓人回想其上次民進黨執政時「兩兆雙星」以及「矽島計畫」對於國內產業發展與科研人力資源的扭曲,間接埋下了後來「四大慘業」(DRAM、面板、太陽能、LED)無力升級一蹶不起的伏筆。
表面上國人對於新興創新產業與經濟發展的殷殷期盼,似乎是這個魯莽政策的背後推力,但是若進一步深究,整個執政團隊對於「基礎研究」在創新經濟發展角色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才是關鍵。

從技術研發鏈的角度來看,研發(R&D)從前端到後端分別可分成三大階段或類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一般認為愈趨研發鏈前端就愈能產生前瞻性創新,但是其所需的時間也愈長,愈後端就愈接近量產商品化,只能產生所謂的「維持性創新」,也常常是我們一般認為的製程改良。先進國家為維持其技術領先動能,則普遍重視基礎研發來驅動前瞻性創新。相反的,國內研發經費則明顯偏重在研發鏈後端的「技術發展」(尤其是製程創新),占整體研發支出的比重從二○○三年的六十一.九%一路增加到二○一二年的六十七.一%,而攸關前瞻性創新的基礎研究則從十一.七%掉到九.四%,形成所謂的「R小D大」結構。

以研發支出來說,全國研發總經費占GDP比率,在二○○二至一一年間以年均十.九%的速度快速增長,到二○一二年已達三.○六%,以國際水準來說,研發經費總額不算低。但弔詭的是,過去十年在研發經費快速擴充的同時,卻也是國內生產體系對外技術依賴以及量產規模快速加深擴大的時期,目前每年付給國外的專利授權費用(即智慧財產權IP)之實際金額據信超過新台幣三千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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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現象可以從表一「二○一一年基礎研究比重與技術貿易比的國際比較」中進一步看出一個長期被忽略的事實:在與國際主要國家的比較下,台灣「基礎研究佔研發經費比率」以及代表技術自主創新指標的「技術貿易比」, 雙雙敬陪末座。在技術貿易比部分,台灣只略優於墨西哥,與南韓相較已差一大截,顯示台灣在自主創新能力的薄弱。簡單地說,偏低的技術貿易收支比反映出對外技術的依賴,而技術貿易比與基礎研究的相關性,也清楚地提醒我們:創新技術的關鍵要素,已不僅僅是在研發經費的總量;相反地,過度偏向後段下游的「技術發展」與短線研發的模式,才是台灣長期無法突破創新自主技術門檻的關鍵因素。換句話說,忽略「基礎研究」已成為台灣創新研發體系中長期以來最大的盲點。

筆者可以理解新政府解決台灣經濟問題的急迫心情,可惜其經濟核心思維與政策推動工具,處處可以看到過往推動「兩兆雙星」的政策痕跡,而此次科技預算分配手法,更是比以往來得急躁與獨斷,完全跳過相關科技部門專業與研發社群的諮詢與參與。基礎研究代表著一個自主研發的創新技術文化,也反映出這個國家在長程佈局與投資下的技術深度與遠見。這也解釋了為何多數產業/科學基礎雄厚的國家可以長期擁有創新優勢。從台灣建立創新經濟與自主技術藍圖的宏觀目標來說,沒有對於研發創新體制結構性的改革,只有投入明星產業的短線手法,除了可能扼殺了台灣基礎研發的發展之外,更可能在不久的將來再次製造出新的「慘業怪獸」。


本文經作者同意,轉載自自由時報網站『自由共和國』論壇。原文連結網址: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38033